沒有大罪,只有小罪的大族,只以罰款告知,沒有一棒子打死。
除賤為良,只肅清豪強,逼迫大族放田放奴。
不論別人如何去定義,在李瑄心中,草菅人命、魚肉鄉(xiāng)里、欺男霸女者,既為豪強!
讓文武百官放下心,畢竟他們才是最大的士族群體。
豪強中,首惡伏誅,家人流放西域。
最終,元氏、韋氏等家族被皇甫曾定義為藍田縣的豪強。
在最后的審訊的時候,皇甫曾在公堂上向元氏等家主說道:“你們可認罪行嗎?”
“你真是清白?。〉煜掠钟袔讉€藍田縣?!?/p>
韋氏家主發(fā)出不甘心的聲音。
意指偏遠的地帶,官吏會被豪強大族收買,永遠也不可能完成除賤為良。
只恨自己的家資在藍田縣,否則絕不會竹籃打水一場空。
“能跟隨雄才大略,如堯舜一樣的君王,天下的藍田縣比比皆是。你們這樣的豪強,當承擔這樣的結(jié)果?!?/p>
皇甫曾回答道。
李瑄改變許多文人的思想。使他們愿意向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為公”的方向前進。
如韋氏家主這樣定性為豪強的人,最后審訊過后,還要交給大理寺復審,才能判除死刑。
在罪證確鑿的情況下,他們死不承認也沒用,只能罵罵咧咧地簽下認罪狀。
僅僅一個月時間,藍田令皇甫曾將黃金、豪強資產(chǎn)、罪狀文書、除賤為良文書、安置文書等文件一并送往朝廷。
這是
五體投地的宰相們,基礎改革進行中
李瑄令戶部統(tǒng)計京兆府的成果。
在除賤為良運動前,京兆府耕地登記在冊有三千八百萬畝。
而京兆府有戶口五十五萬。
如果按照以往的均田制,每戶授桑田八十畝,永業(yè)田二十畝,需要五千五百萬畝。
所以名義授田與實際授田,定然會有區(qū)別。
幾乎沒有百姓完成百分之百的授田。
結(jié)合實際,李瑄不可能再進行原本一戶一百畝地授與。
且在收田與授田之間,要更加嚴格。